醫療**基金本是“看病錢”“救命錢”,卻有人利用醫保制度騙取醫保資金。
王某在廣東省深圳市經營一家中醫館,陳某擔任店長,周某負責管理藥房。陳某在經營過程中了解到深圳社保“超支報”政策,發現醫保個人賬戶歸零后仍然可以正常使用,遂將該情況告知王某。為使中醫館扭虧為盈,王某、陳某、周某商定采取虛開診療單、空刷醫保卡的形式騙取醫療**基金。3人先后收集40余人的醫保卡,并虛構其中17人到店理療或消費藥物的事實,長期空刷醫保卡騙取醫保基金。
2023年9月,公安機關依法傳喚3人調查。經查證,2019年6月至2023年9月,王某、陳某、周某等人持上述17名人員的醫保卡進行空刷,空刷金額合計263萬余元,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總額達176萬余元。事發后,3人已退贓,錢款均已退至深圳市醫保基金管理中心。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陳某、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開醫療費用、空刷醫保卡的形式騙取醫療**基金支出,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陳某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考慮到王某、陳某、周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并及時退繳犯罪所得,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行為性質、危害后果、悔罪表現等情節,決定對3人減輕處罰。
因此,南山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周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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