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新產品掛網上市進度,支持醫藥產業發展,10月11日,江蘇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工作的通知》,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今年9月1日,江蘇省曾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本次通知內容與征求意見稿內容基本一致。加快陽光掛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申報系統全年開放,企業隨時申報,醫保部門按周資質確認
陽光掛網申報系統(https://ybj.jszwfw.gov.cn/)全年開放,企業可隨時申報藥品(醫用耗材)掛網。
醫保部門按周進行資質確認,確認后將申報產品有關信息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掛網,加快申報產品掛網上市進度。
02
企業申報按要求提交資料,醫保部門僅對申報類別和價格合規性進行確認
企業在申報時:按照陽光采購政策有關要求提交企業和產品資質、掛網價格、外省掛網記錄等材料,并對每個產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承諾。
醫保部門進行資質確認時:僅對掛網申報類別和申報價格的合規性進行確認,其余申報信息均以企業承諾為準。
03
強化掛網承諾監管,撤銷承諾失實產品掛網資格
省醫保部門通過日常檢查、接受申投訴等方式,強化對企業掛網承諾事項監管,發現掛網產品承諾失實的,撤銷該產品掛網資格,同時按省陽光采購信用記分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記分和處置。
目前,江蘇省已啟動醫藥企業陽光采購信用記分管理工作,并在江蘇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中開通了信用記分管理模塊。2023年4月7日,江蘇省發布《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信用記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試行)》。《通知》區分掛網采購、帶量采購等招標采購活動,分類制定負面清單,并動態管理。
其中掛網采購負面清單及記分標準如下:
掛網采購、帶量采購負面清單中每一行為信用記分管理周期為3年,記分公布之日為記分起始日,管理周期內記分累加。按照累計信用記分,會對涉事醫藥企業采取處置措施:
(1)10分≤累計記分<30分的,書面提醒;30分≤累計記分<50分的,書面提醒,在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標注信用記分。
(2)累計記分≥50分,書面提醒,在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標注信用記分,延遲新增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對配送企業,暫停新增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資格。50分≤累計記分<60分,延遲和暫停的期限為1個月,每增加10分,延遲和暫停期限增加1個月,**長不超過6個月。對累計記分70分及以上的,同時進行約談。累計記分≥50分,且存在一次性記分50分及以上的,處置期內限制其參與江蘇省帶量采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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