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小伙伴們,新一批的帶量采購來了!
6 月 30 日,浙江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辦公室發布《關于征求浙江省公立醫療機構第四批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文件意見的通知》,表示按照省醫保局統一部署,制定了《浙江省公立醫療機構第四批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文件》(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 7 月 6 日。
據《征求意見稿》,浙江省公立醫療機構第四批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即將開始,品種包括化學藥品、中成藥和生物制品,具體名單尚未公布。
本次帶量采購采購周期為 24 個月,每個品種按照經醫療機構確認后的 2022 年度藥品總用量的 70% 作為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以外的剩余用量,醫療機構優先采購中選產品,也可通過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掛網品種。
所有品種由申報企業對代表品進行報價。報價原則上不得高于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實際最低在線交易價格和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價格。
擬中選品種按照化學藥品、中成藥、生物制品分別開展評審。其中化藥采取技術評審和價格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同步進行。申報品種分為 A、B 兩組,分別競爭。A 組為原研藥或參比制劑,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B 組為其他仿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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