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藥監局發布了1則行政處罰通知,其中河南金鴻堂制藥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劣藥被處罰157.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4.3萬元及劣藥等。
違法事實:
經綿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6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河南金鴻堂制藥有限公司等5家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7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F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綿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河南金鴻堂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舒筋活血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重量差異。
經廣元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四川固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谷精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顯微鑒別。
經攀西釩鈦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安徽友信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醋沒藥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酸不溶性灰分。
經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四川省泓圃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蒲公英、1批次墨旱蓮、1批次絡石藤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經達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四川滋寧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龍眼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并切實進行整改?!〔⒔M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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